2020吉林省考延边州公安系统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2020吉林省考延边州公安系统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已公布,吉林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年报考延边州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考生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2020年度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报考延边州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考生体能测评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时间
2020年9月28日上午 9时至下午15时(中午11时30分至12时30分休息1个小时)。
二、体能测评地点
延吉市人民体育场(延吉机场往西1000米)。
三、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一)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二)女子组
项 目 |
标 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X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测评项目共三项,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四、要求
1、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信息表(可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打印)、体能测评登记表(见附件);参加体能测评所需运动服、运动鞋等用品由考生自备。
2、有发热症状(体温超过37.3度)或“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请提前到指定的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核酸检测,携带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体能测评。
五、注意事项
1、对身体素质达不到规定体能测评标准的考生,可以不到现场参加体能测评,按照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2、 因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须在测评前提出,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评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3、在体能测评过程中,考生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终止体能测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4、 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评期间,要保管好随身物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秩序,不得使用通讯工具,不得带领陪同人员进入测评场地。
5、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体能测评不通过。
延边州公安局
2020年9月24日
公告来源:http://www.jlgwyks.cn/news.aspx?id=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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